广东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《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(2022年修订)》的通知(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)
来源: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:2022-12-21 15:05:46 字体大小: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:-
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,省有关单位:
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《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(2022年修订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民政厅
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
2022年11月7日